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道德高尚,為人正派,善于合作,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職業道德;
3.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突出的學術成果,在本學科領域有較高的學術知名度與影響力,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能獨立開展相應等級診療或手術,能推動和促進醫院學科建設與發展,具有較強的學科組織管理協調能力;
5.身體健康,能勝任臨床、教學和科研一線工作。
以下情況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 中 國 共 產 黨 黨 籍 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崗位條件:
1.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
2.年齡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放寬到50歲;
3.專業技術水平處于所在省市同行領先水平。